中选结果通知书
各比选申请人:
我方已接受成都比一品牌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所递交的庄闲和对子网站置地品牌及新媒体推广单位比选申请文件,确定成都比一品牌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为中选人。
请中选单位于中选结果通知书宣布之日起3个事情日内带上授权委托书前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76号庄闲和对子网站大厦(原建设大厦)811室领取中选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放弃中选。
谢谢你单位对我们事情的大力支持。
比选人:绵阳市庄闲和对子网站置地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盖法人章)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