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比选申请人:
我方已接受成都正合地产照料股份有限公司、绵阳猫头鹰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所递交的和光璟樾小区项目营销署理单位(第三次)比选申请文件,确定成都正合地产照料股份有限公司、绵阳猫头鹰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为中选人。
请中选单位于中选结果通知书宣布之日起3个事情日内带上授权委托书前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76号庄闲和对子网站大厦(原建设大厦)811室领取中选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放弃中选。
谢谢你单位对我们事情的大力支持。
比选人:绵阳市建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