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比选申请人:
我方已接受成都正合地产照拂股份有限公司、绵阳猫头鹰营销策动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所递交的和光璟樾幼区项目营销代理单元(第三次)比选申请文件,确定成都正合地产照拂股份有限公司、绵阳猫头鹰营销策动有限公司为当选人。
请当选单元于当选了局通知书颁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带上授权委托书前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76号庄闲和对子网站大厦(原建设大厦)811室领取当选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烧毁当选。
感激你单元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比选人:绵阳市建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单元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具名或盖章)
2024年11月8日